一般附議還是透過推播,只是透過政府講的抽獎方式,是不是有點類似賄選,因為一般在公眾的民意議題裡面,關注的人才會來碰觸議題,另外是透過機制去處理的,特定查明這一件事的話(才做),或者是政府機關在回應的時候要敘明這一個東西?因為這個比較敏感,團體有一些能力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去作推播,讓他的案子可以早一點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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