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報第21頁)目前整個架構是這樣,也就是原來法規的命令草案裡面,成立平台會直接介接開放平台資料庫過來,另外一個法律草案是要由各部會自己以人工的方式增加到「眾開講」這個平台,以上兩個作業模式有一點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