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從勞委會時代就在運用社企概念推社會經濟,尤其是他們創新中心的施淑惠主任的熱情,也是功不可沒的。勞動部做的社會企業大多是在輔導NPO創業,但他們整個部的使命還是跟就業有關的;他們曾提到希望NPO能夠轉型,雖然我個人不完全認同這個方向,但是還是支持他們長期在社區輔導陪伴地方尤其是婦女創業的努力。我認為NPO不需要轉型社企,NPO是文明社會的指標,NPO發展的越蓬勃越好,不能太鼓勵NPO轉型變社會企業,而少了完全做社會服務的NPO了,我覺得對社會發展不見得有幫助。因此,我認為公民社會中,三個部門都很重要,社企是三部門的交集,是新興的組織,並不是把NPO全部變成社會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