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應該這樣說 : 這分兩部,營建署使用執照部分「地址沒整編」所建置APP不好用,因為查詢不到使照;內政部不動產實價交易查詢服務網,無「使用執照」建檔,單一地址不能歸類到所屬「大樓」。易樓網應該再此有所功能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