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有兩個目的,一個是要問政府的數位轉型,另外一個是關於怎麼在目前臺灣的政府系統體制內去實行「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主要目的是要瞭解在臺灣制定政策的過程中操作這樣的機制時,如何找到「利害關係人」。我覺得最容易使大眾理解操作案例應該是上次報稅軟體介面的改變,應該是最直接找到利害關係人,由利害關係人自己提案、連署、政府提供平臺讓所有相關的關係人共同協作。 其他案子操作的方式,如何找到利害關係人,有沒有試著解釋什麼是「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讓周遭的人了解?
j previous speech k next spe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