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下階段協作會議,我們再蒐集大家意見時,就可以聚焦在這十五個人裡面,像技術、成本及法規。除了這個內容是否恰當以外,也想要請教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第二回合協作會議的分組如何組成,應該還是會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