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會是否願意配合?當時有三位政委非常支持,也就是國發會的管主委、蔡政委、馮政委,他們三個分配主管法規,蔡政委是法規,馮政委是青年創業跟社會企業,國發會包括人才跟新創,所以我們在前面第一屆主要就是放在這三個領域,法規的調適,蔡政委提出來是虛擬臺灣的概念,也就是行動網路的教育、醫療、工作型態開始展開後會有遠傳工作、遠距的醫療及教育,這個過去無法定義,因此蔡政委說什麼法都沒有比政府組織法更值得先修,因為框架了所有部會,這是正面表列的概念,第一關是名字跟營業項目,各部會的營業項目被訂死是不能管不管的事,我們又是成文法的國家,如果找到主管機關就完蛋了,就被認為是非法或者是沒有主管機關,這個時候就會出現利益衝突,像計程車對Uber,Uber自稱是資訊業者,但是臺灣在資訊業者要有一個主管機關,這個是主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