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一下好了,我的認知是,以前的討論完多數來自Join平台連署案,許多民眾想要來改變政府的案子,已經累積數千人的討論與民意。但這一次並沒有這個起源,而是我們政府主動發起,不是被動接民眾的球。在這個情況下,出席費這個誘因來提升民眾願意出席參與我覺得有幫助。另外,之前跟財政部交流的時候,他們也提到報稅案協作會議跟一般的連署案不太一樣,所以他們也是有發的,這是我們認知到的訊息,目前邀請時也事先以有出席費的角度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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