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代表報告,有關於剛剛委員垂詢加速無障礙旅宿資料的建置,依據身權法第57條的部分,公共建築物必須要完成無障礙的改善,對於國際觀光旅館、一般觀光旅館、及一般旅館的部分,都已經是內政部建築技術規則所明訂的公共建築物的範疇,所以各縣市會依據有關於身權法第57條的部分,要求所屬的轄區內各公共建築物去逐步進行無障礙設施的改善;但因為各縣市會有城鄉差距及發展特性的不同,所以公布的改善對象未必是同步的。我們舉一個例子,像都會型跟非都會型所推動的時程未必一致,因此在委員所指教有關於無障礙的客房總數是多少,這個是持續變動的,有可能增或減,這個部分各縣市在逐步推動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