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載具取得明細太慢,浪費紙張」下的「考慮提供明細與稅務明細脫鉤」,這一項是不是可以刪除,未來如果有兩種明細,可能也不是那麼妥適,所以建議載具取得明細太慢項下,留下法規限制及商家實際上運作的可能性兩種,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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