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第三點,我記得這一個問題很早就有了,那時候就有想法,也就是政府不應該要做App,如果要做App的話,要提出理由,我是不曉得那時候執行上怎麼樣。我瞭解各部會都想做App,但這個其實是很簡單院內的決定,各部會要做App要提出理由,因為當初開放資料很大的目的是因為要推經濟,如果要做這一些東西,完全會影響其發展,所以這一個事情要解決,應該是在院那邊有一個決議、政策,各部會就會在預算編列時很小心,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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