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App的生態來講,我們的收入可能有幾種,一個是廣告,或者是下載付費,或者變成服務付月費等收費方式,公部門這邊是大部分是免費的。另外一個論點是,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何私部門跟公部門的競爭,私部門會輸給公部門?而是因為公部門進來之後,因為臺灣其實是一個很小的島嶼,其實算是城市國家,民眾在使用這個東西,比如使用網路或者是App,都集中在這幾個大城市,比如大台北、高雄、台中這幾個點,民眾會信賴公部門的品牌,比如我們要作行銷的時候,我們是花自己的資金下去作行銷、廣告預算,但是公部門可以拿公家預算來做這一件事,其實在同一個商業場域裡面是競爭的;比較荒謬的是,我得繳稅這一件事來支持你做這一件事,來跟我作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