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有提到檢察官起訴罰則的部分,像之前辦台大陳浩良(音譯)的案子,大橘子的案子是我另外一個同事辦的,可能是因為監獄關的人太多,沒有辦法用六個月以上去辦,就算我們再怎麼推,原來的動保刑案是從一年提高到兩年,多數卻沒什麼判,這部分也要讓提案人瞭解這個是我們在討論的議題是沒有關係,因為這個牽涉到司法制度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