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立法政策上或者是法規層面,或許可以區分兩個部分,一個是在未婚、單身的情況下,不論其性傾向是同性或異性性傾向,是否可以進行人工生殖?另外一個是在未來同性婚姻法制化之後,同性性傾向的已婚者是不是可以實施人工生殖?後者就會涉及到我剛剛所提到的人工生殖法「不孕夫妻」的解釋適用,是否可以直接包含同性婚姻配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