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合作社的籌組資格以下簡單介紹,內政部並未限定勞動合作社是必須由社團法人籌組,只要有7位以上提供勞作、技術性勞務或服務的勞動者擔任發起人,只要有相同的經濟需求,以合作社的集體議價力量向承攬業務,然後檢具合作社籌組企畫書、身分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送主管機關核辦,並參加合作教育講習,為潛在社員建立基本合作理念。主管機關就會受理輔導成立了,相關訊息請至內政部部合作事業入口網查詢或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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