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前者,關於應該要跟提案人確認後再訂案,這應該是馬上可以先調整的。未來以我們部的做法,就會每一次月會議題定案之後敲時間,先跟政委辦致翔敲一個暫定的時間,待跟提案人確認他是方便出席之後,接下來再敲所有場地等等。以上是我們自己覺得馬上可以調整的部分,跟大家分享,也想聽聽大家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