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不太知道字要怎麼加,但是起碼在之前操作過北市府的一些案例,其實公務員是本於職權能夠達到的部分,民間也做不到這一些事,像協調場域出來開協調會,但再來導入的解決方式,其實都是讓民間來進行,我們也不會要再去委外開發一個民間想要實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