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應一下剛剛陳副主任的想法,我也贊同政府間要有一個in house的設計團隊,會比較容易推動這一些事,像有採購法的時候,很多資訊公司是從外包來的,因為沒有in house的資訊團隊來做這一件事,所以我們會需要很多時候要等採購法的流程,必須要跟外部的資訊公司介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