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這個資源其實很廣,有可能是人,因為現在的社會議題都太複雜了,政府不需要負擔所有的責任,也不是政府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有可能這個問題是政府要跟某個NGO組織一起解決,或者是某一間公司就已經在做這一個問題,因此我們在後面課責的時候,會發現過去一年的課責都是寫部會,就是部會跟其他的利害關係人,其實都沒有特別說還有其他人可以寫,因此希望在一年也可以把其他比如有誰,這一間公司就專門解決這一個問題,我們後續討論要如何做的時候,那一間公司也可以納入,其實也是幫我們減低一些好像什麼事都要扛在政府身上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