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會說明一下流程及工具的使用,接著讓提案人簡報,讓他說明一下這個案子的訴求,其實他在這時講的東西,比較不會有當初提案時的一些認知錯誤,為什麼呢?因為為主責部會在聯繫提案人時,會同時釐清認知上的偏誤,因此在現場簡報時,就會講他真正比較在意的問題,不是事實或者是有誤解的部分,就不會在這時提出。主要是讓不同的利害關係人更瞭解當初提案的內容是什麼,接下來會讓主辦部會簡報。這兩件事是在協作會議開始的時候,讓大家資訊對齊、瞭解到提案人的想法,也瞭解部會的方向與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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