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國發會說進到立法院就不討論的議題,實際上我覺得解釋過頭了,因為在公共參與當中,所有的東西都可以討論,但是很多行政機關為避免後續爭議擴大,會自我限縮,就像剛剛勞基法修訂,雖然通過以後,後面新增的部分,是不是可以討論,政策已經決定了,是不是要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