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目前依照實施要點,其實規則了權責機關是部會二級,也就是行政院機關。目前跟我們的同事討論過,原則上後端的平台,既然規定二級,但是很多涉及到部會的三級機關,像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那個是三級機關,如果要列的話,原則上我們通案的解決方式是,如果需要的話,就由各位PO去授權、勾選,也就是要開放前端呈現到三級機關,但是我不知道各位是不是要負這個責任,大概是這樣子。但是目前實施要點是只有到二級機關,以上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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