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希望他們處理,如果要碰面的話,發開會通知都是業務單位自己處理,但PO會一起出席,PO出席之後要處理到什麼程度,是主持、與會或者是幫忙說明流程,這個就是需要跟業務單位討論、處理上有空間的。的確有一些狀況是比較特殊,例如比較對立,有時業務單位會希望PO多幫忙分擔,會由我當聯繫提案人緩衝的角色,狀況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