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內部討論就不做了,因為我們實施要點第19點第2項有提到獎勵機制,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會到年底統一處理。上次由政委發函處理,類似同樣的模式,我們認為對於提案民眾創意發想跟獎勵措施,我們認為目前很多創意發想太多了,所以就不納入參採,因此這個案子我們暫停,也就是有關於獎勵機制就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