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現在不考慮把停保廢掉,是不是要考慮一下復保要稍微作一下限制?不要那麼快(復保)。因為會發生的問題是,很多人會投機,已經知道發病了,然後再故意回來投保,是不是要設定一定期間的觀察期間,就算是復保,比如在六個月之內,真的沒有病了,才准你復保生效,或者也可以直接復保生效,但是對於這一些重大疾病要排除掉,因為有些病人是回來檢查才知道,但有些人是在國外就知道身體不太好了,因此趕快回臺灣復保,我們復保又馬上生效,因此是不是可以把某些人有濫用的情況列舉起來,我們讓他拒絕適用,這都可以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