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院的紀錄會公開在自己的網頁上,只是從這次開始,改由以記名為原則。

自行紀錄的委員,可以公開在自行維護的其他網頁上。

逐字紀錄必須在 10 日內通知所有委員確認、修改文字,確認後,再讓我們知道公開的網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