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的統計資料,是針對A1、A2的傷亡的人數來統計,法務部的統計資料針對酒駕有送到司法機關或者是判刑的情形,因為統計資料基準不同,從97年至105年,因為102年的時候,我們有大幅提高刑責,也有限制酒駕的酒精濃度,限制在0.25,喝了一罐或兩罐啤酒就可能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