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公司的話,這就有更大的問題,因為目前的規範是國內立案的NGO團體、社團、基金會、學校,都可以,或者假設今天是台中市政府跟文化部協辦的話,這個還可以做,如果是公司的話,很抱歉,針對公司我們就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