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104年8月3、4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以下簡稱課發會)第4、5、6、7次會議紀錄及辦理情形。

104年8月3日課發會第4次會議紀錄及辦理情形:

案由一: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國語文(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請留意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以下簡稱領綱草案)在普通型、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之間的橫向聯繫,注意統一共同的用詞用語,並請各小組互相對照,舉例不要有差異。

二、請第一群組成立爭議小組,針對語文領域共同問題(如下),持續討論並提供因應建議,並請技術型高中和綜合型高中代表與會討論。

(一)請釐清「文本」和「文體」、「篇章」等專有名詞的定義或用法。

(二)請統一語文領域的聽、說、讀、寫相關用詞。(例如:「聆聽、說話」vs「聽、說」)

(三)請考量學生學習負擔,衡量使用拼音系統、標音符號教學的彈性,開放老師選擇不同的標音方法教學。(例如:同意學生使用注音符號來學習新語文,而非各自獨立的拼音系統)

(四)請確定本土語文領綱的名稱,是否皆需統一冠上「本土語文-○○○語文」,或者直接獨立顯示該語文領域名稱即可。

(五)請再確定標註符號代表之意義,後續將請所有領綱統一符號。(例如:星號

三、請注意領綱草案大方向應簡潔、清楚,並注意「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要相互呼應搭配。

四、建議語文領域在學習內容上大量減少文法上的學習,多增加學生生活經驗。不要抽離學生真實閱讀、書寫、表達經驗。

五、有關「陸、實施要點」,同意各領綱小組規劃師資授課等適任原則,但建議敍寫大方向、重要有關聯的配套措施,至於執行細節或技術性問題,則交由執行單位規範,以保留實施的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