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 p7 實習科目,這裡很特別的是音樂科(國樂、西樂)的學生,是考專業科目進去的。

我覺得音樂基礎實務,可以不用「基礎」了嗎?節奏的「基礎」也可以拿掉。舞蹈也是考進來的,請斟酌。

實施要點在 p11 寫成「教學要點」,我覺得是藝術領域的通病。

它的評量有寫等於沒寫,完全沒有引導作用。要認真寫啦,十二年國教課綱要跟以前不一樣。

音樂、藝術裡,我們習慣分東方、西方音樂,那越南、泰國、峇里島、原住民音樂是否涵蓋?大學裡也有世界音樂,音樂科孩子們的視野是否可以拉大?這對出路也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