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這幾年也才研究自然人憑證,我不知道其他國家,臺灣自然人憑證資料「私人鑰匙」是沒有辦法讀出來的,那就沒有辦法轉移,只能被綁住,現在都用手機了,難不成還要接讀卡機跟自然人憑證?這個是完全不合理的。好險有位朋友劉康民(gugod),他說荷蘭並不是這樣,身份認證是去一個網站就可以認證了,認證以後就是等於這一個網站承認這個人做身份認證的動作,只是以前的身份認證是在卡片上面,我們現在有很多網站,很多網站就是跟他作開放式認證 (Oauth),所以我不曉得李資訊局局長的想法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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