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的規定,因為後來特別休假又再增加,如果以六個月以下的部分,六個月滿就有三天,我們這樣想,如果工作半年以後的勞工,加上他在工作到一年的話,一年之後,特別休假就享受了十天,半年是三天,滿一年是七天,這樣就十天,如果再把一百一十六天加上去是一百二十六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差不多是工作兩天休一天了,如果是這樣的話,也就是三分之一的日子是你可以不用上班的日子,這個數字已經相對不算是過勞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