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那一份報導者資料的時候,這邊有盤點兩個脈絡,就是從八十四小時改為單週四十小時的部分,砍掉七天假作為降低工時的配套措施,勞工的說法是,降低法定工時跟砍假是兩件事,所以在這一個部分的認知是不同的,因此後面講的東西會沒有辦法接上,所以這一個部分的認知也要在會議裡面說明,但是我不太清楚為何會覺得這個是兩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