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廢棄物清運的這一件事,在規費法訂立之初,環保署針對污染防治費用來函表示因徵收目的,對象及方式等與規費法有別,不希望納入規費,並引了大法官釋字第426號解釋,好像是,認為污染防治費屬於特別公課的性質,所以規費法徵收的性質不包含污染防治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