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立法說明第3點很明白寫:「國家公園、森林遊樂區、國軍退除役官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休閒農場、休閒農業區經營管理範圍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其主管法規劃設之地區不適用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