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是針對目前最大的爭議,也就是兩派實際的資源使用者,一派是在裡面進行漁業資源捕獲型的漁業資源利用人,另外一派是生態潛水的使用人,這兩派現在僵持不下,如果以現在的做法,底刺網已經禁止,是不是將這裡的區域分為兩處?一處是分區管理,例如讓這些生態潛水業者在其中一塊區域,其實事實上我們私下瞭解,他們去拍攝所謂水下生態潛水最完美的一些點是接近C級周邊的海域,一支釣的部分是接近在東、西吉廊道的中段偏右,而且作業的時間是在每一個潮汐跟潮汐間的作業時間,其實大概只有一個小時,所以有沒有可能在現在雙方僵持不下,海洋公民基金會這裡提出我們作為一個分區,而不是只有全劃或全不劃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