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過去做了很多的研究,也就是我們法規對於這一塊規範的問題,像之前台北臨床心理師公會曾去文給衛生署,我們的醫事司有做回應,不知道今天的代表會不會談這一塊,當時問說在網路上的心理師可不可以跟心理諮詢?我印象沒有記錯的話,公文的回函是:沒有心理師資格不可以做廣告。好像完全沒有對上,但是就反面回答。另外一個是,心理師規定執行業務不適合在網路上做。不適合在網路上做,也沒有回答心理諮詢,因此就沒有發現我們的業務是心理諮商跟心理治療,心理諮商、心理治療跟心理恒建。也就是說,醫事司的回答說這個事情不能做,因為第13條、第14條談的是業務範圍,並沒有回答心理治療可不可以做,這個是政府的智慧,也就是業務不要做,但不是業務,你自己看著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