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談了議題,提案人的意思就我的理解沒有錯,我們應該focus重大瑕疵的部分,一般瑕疵的部分因為是可以被解決、被改善,而且大家容受度是比較高的,因此這一個部分我們應該另外處理,所以這樣子之後,才會進入到重大瑕疵如何認定的事情,這個是第一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