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比一般行政體系的分層負責、層級節制明確的情況下,我們講校長、主任及組長,很多時候觀察到的現象是「有責無權」,要扛起這麼多的行政壓力、責任,但校長叫不動老師來當主任,主任叫不動老師來當組長,組長要請老師來配合所管轄業務也叫不動,造成應該要全校配合推動的行政工作量常常是組長一個人作、或主任一個人作、或校長自己作(長久以來當然是惡性循環,能閃則閃,躲不了就叫資淺新進的兼任,甚至有提報初任教師當主任、代理教師當主任的情形)。因此行政權責不相符、號令難行的部分,是我從其他行政機關到教育機關看到學校比較奇怪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