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第一組討論明細的部分還有一個但書,「預設不要印」是當民眾使用電子發票載具時就不要印,如果是傳統使用者還是跟著現在的線路印,這個是有一個但書存在,因為我們有考量到比較稍微傳統的長輩們或者是人們會有這樣的需求。
但是我們今天是否拿優惠券跟明細的這一件事,在定義上可能不算消費的糾紛,因此這一條路線走到困難這邊,就覺得這樣聽起來,也許不太能夠往後面發展下去,因為定義上不合,當然可以再看看實際上的細則是什麼樣子。
接著是消保法裡面的定型化契約部分,這個部分早上律師也有提到,大家有一點印象,透過定型化契約的方式,要求店家不能主動提供這一些細則,是可以寫在裡面;但是會有的問題是,定型化契約本身的立法是基於常見的消費糾紛,也就是當它有很多常見消費糾紛一直出現的時候,透過這個方式來避免這一件事。
這一個部分還有早上講到的,其實優惠券的電子化這一件事,是有機會透過共通的格式,讓它可以一起存在某一個地方,各店家還是可以做自己的優惠相關,但是如果有這樣的共通格式,可以在同一個地方索取,就不會去幾家商店就要裝幾個APP。這一件事對於商家來講會有一點違反想要電子化,大家都進我的APP,都把消費者綁在我這裡,這一件事會有一點違背,但是這個還是可以做的方向。
另外一個,這個類別也寫了消費者,其實真的有一部分是消費者自己本身要努力、互相推廣並跟大家講說可以用線上,可以不要拿就不要拿之類的,我覺得消費行為來講,消費者本身有改變的話,店家很敏感都會感覺到。
我們今天有聊到一個不知道的事,也就是綠點的這一件事,如果搭配這一種方式,讓消費者知道索取eDM,就可以集綠點的方式,也許可能是可以切入的辦法。如何讓更多的業者去推優惠券電子化的這一件事,可能需要跟一些商業公會的協助宣導等等,但是這一個部分可能會遇到的困難是個資化方面有沒有可能取得授權,讓他實際上推行的時候,不會因為個資法不小心把沒有授權的資料也拿去用,這一件事是要努力避免的,要確保一開始的時候,可能是一個比如不同家一起的集點系統,但是一開始要確保消費者有同意跨店家或者是使用方式。
我們這一組裡面的業者也有提到其實已經在做這一件事,但是實際上會使用電子版優惠券的比例與實體優惠券的比例其實也差滿多的,因此以業者的立場滿希望可以轉往電子,這個需要時間push的事情。
第三個解法是透過業者主動去推eDM的事情,讓業者願意主動推薦消費者使用eDM的方式索取優惠券,有一些已經有在做,通常是有足夠的資源去做APP跟這一些服務,才有辦法去做到這一件事。
我們也有提到直接從消費者去宣傳做改變,其實如果越來越多消費者主動說不要印,其實商家接受到這樣的資訊多了之後,預設不用印就好之類的。所以剛剛講到上面這兩個。
我們剛剛有講到一個部分,因為POS機要店家去汰換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所以是不是有可能POS機跟後面金流結合的時候,讓有金流的這個誘因,使得銀行或者是相關的第三方支付單位,主動提供這樣子新的、可以做到這一件事的POS機來達成這一件事,讓它汰換變得比較ok,負責的單位是金管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有可能會遇到的風險跟障礙,一個是POS機的汰換問題,因為現在有一些POS系統本身不能設定不要印,這部分對於大型連鎖的商家來講可能還ok,因為像連鎖的店家一個系統改了,全國的系統都改了,但是有很多小型的實體商家,POS機沒有壞掉或者是沒有任何意外不會換,這個在執行上遇到一些困難,因此會有一些時間來克服一些事。
優惠券的部分,剛好有一點反過來,因為考慮到商家要發優惠券是希望可以發到最大化的數量來做行銷的效果,我們認為要讓消費者主動不印的時候可以不印,這兩個方向大致上可以達成至少不會拿到不需要的明細,優惠券主動不拿的人,也不會拿到這個東西。
上面這邊是先討論消費面的部分,後面是環保面的部分,消費面的部分,我們主要針對的問題是,民眾無法自行選擇是否列印的這一件事。解決方案的地方,其實我們有想說如果是以明細跟優惠券拆開來看的話,明細早上有討論過,如果真的需要的話,是可以再印出來的,所以明細的部分,我們認為應該可以試著預設不要印,有需要的人才說要印。
這個資訊格式的改變,會讓APP的開發商,可能可以有一個接收的標準存在,就有一點類似API,讓他們可以去做開發。
優惠券的格式並不是制式化的格式,而是電子化的JSON或XML的資訊交換格式,不好意思,我可能在議題上描述沒有很好,優惠券的格式是資訊交換的格式,並不是版面那一些的排版。
另外一個是回收的部分,因為沒有辦法從源頭控管,所以只好回收,環保署的立場是還需要做評估,我想要問的是什麼時候會有評估報告出來,什麼時候可以正式對外宣布,它到底能不能回收?
剛才先進也有提到他們回收的處理方式,銅版紙的處理效益成本可能更高,但是業者願意處理,環保署的回答是希望控管,他們也提到資訊交換的問題,在座可能滿多政府的先進沒有辦法回答我商業行為,可能需要一個更嚴重的討論。
環保署的立論基礎是不是可以回收,交由民間的紙類廠商來評估,我不懂的意思是環保署現在竟然會考量回收的成本效益。
我的問題並不是這樣的意思,而是環保署現在宣導給民眾的觀念是感熱紙不可以回收,所以民眾會把感熱紙放到垃圾桶,假設環保署就經濟效益的部分,我不知道環保署也會考量經濟效益。
所以環保署的立場不建議回收?或者是沒有結論?我剛剛有一段聽不太懂,這一位紙類先進是說可以回收,但是環保署的立場就我聽起來是不建議回收,但是希望從源頭控管,就我看下來會變成兩個問題,第一個是能不能回收、第二個是能不能控管?我想要聽到的是到底可不可以回收?
不好意思,我提出的問題是,財政部提供格式,而不是讓它排序,格式或排序的部分,我覺得也許是民間處理,像7-11、全家的各家店商APP都有做過類似的東西,但是目前存的是自家的部分。
財政部講API的部分,也就是由民間介接API的部分,API一樣同時開放APP優惠格式的部分,API多加一個介面,讓業者的APP可以自己設計優惠券的格式進去。
第二,經濟部無法協助APP開發商的開發,我的想法是,如果制定優惠券的格式,讓各家的業者去做資訊交換,是不是有辦法減少或者是增加業者做優惠券給予時做無紙化的誘因,我相信滿多業者開發的APP當中其實是有滿多自己的格式去讓終端系統使用,但是並沒有在press form(音譯)的交換格式,如果出來的話,可以讓更多APP的開發商PARSER。
大家好,我是附議人,目前的問題我想要先釐清,第一個是雲端發票的APP是民間的APP,這個部分我剛剛有問過了,我想問的是財政部對於雲端發票的終端開發有哪一些規劃?
大家好,我是ysw,過來關心的民眾看一下這個議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