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這兩個字在臺灣被過度誇大,像這樣最危險的地方是馬路上,摩特車每一年要死 1,000 多人,馬路是不是應該要封死呢?是因為這些騎摩特車的人沒有被好好教育怎麼樣安全騎?所以民眾的安全教育,對自己負責才是真正的原因,這個社會是真的會進步與安全的因素,並不是樣樣都禁止,禁止是絕對不可能帶來安全的,謝謝。
第二,剛剛有提到主流的潮線很深、危險性比較高,1 公尺深跟 100 公尺深的性質與結果是完全一樣的,這個對水的認識,在個人活動當中培養出來的,每個人都要學習大自然,讓老百姓透過這個活動學習最好的方式,不應該用這個來當作理由,以拒絕民眾來接近。
謝謝。首先我要問一下,團體申請跟個人申請的差別,這完全是一種想像,所有的戶外活動都要對自己的安全負全責,不能怪任何人,協會也不可能保證你的責任,當你的團體出去玩的時候,玩的滿水都是船,團體也不可能看到你、也不見得可以保護你,所以戶外活動的本質就是個人要保護本質,所以團體跟個人申請是沒有差別的,所以本身就不應該有申請,就是應該是開放的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