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就大方向來表達,也許有一些比較深入的東西,可以在這邊講的,也許我們可以做一些補充。
以衛福部的立場,其實我們並不會說就是不能怎麼樣,這樣其實是不合法的,這個是要評估其可行性,有進一步的對話來討論。
如果各個專業團體,不管是臨床心理師的團體或者是諮商心理師的團體也好,能夠給我們一些更清楚的建議,我相信很多東西並沒有很大的不可能,只要對民眾做,怎麼樣對民眾是好的,如果通訊醫療、遠距醫療做得好,我們的遠距醫療就不會擁塞了,這個是相對解決我們的問題。
剛剛提到心理師的部分,其實我們在今年2月或者是3月的時候,我們有針對這一塊,其實我們有特別發文給諮商心理師公會,我們希望推動這一塊,有先進提到SOP在哪裡,要規範的病人對象是什麼、要規範的服務對象是什麼,包括告知義務、權利義務是什麼,包括怎麼樣避免醫療糾紛或者是一些責任,這個都需要考量。
包含一些通訊跟電腦的科技,這個其實不難,包括視訊,也就是從電腦螢幕知道這一個病人的臉色是不好的,因為究竟是面對面,所以很多東西也許需要時間突破,但是我相信衛福部已經踏出那一步。
其實剛剛有提到怎麼樣的生態、醫療體系的和諧,所以我們在討論什麼樣的特殊情況要如何適用,這個是我們目前在突破的,也很希望大家可以給我們意見,可以知道如何突破。
其實剛剛有先進有提到,好像有可以打電話給醫師,而醫師就可以馬上給你指示,其實在我們的健保裡面、在社區醫療群的推動,在家庭醫師的診療計畫裡面,其實就有call center的醫師。
但是在討論的過程中,有很多的層面會互相衝擊我們的醫療體系,在推遠距醫療的時候,我們的基層診所會害怕,我們的地區醫院會擔心,今天有了遠距醫療,是不是沒有為民眾服務或者就是在隔壁,為何不來找我?可能會有這樣的情況。
像比如三個月慢性處方籤或者是病情穩定的概念,只要醫師有跟你打照面一次,因為這個是醫病的關係,有見過。像慢性病的照護上,像三高的控制上,也許是一個我們嘗試再能夠納入適用的一個範圍,這個也是在特殊的情況,我們有考量的,包括一些國際病人,像配合國際病人的話。
我們針對例外的情形,我們今年也陸陸續續開了幾次會,其實在山地、離島的偏遠地區,其實我們在十一年前就有開放可以透過通訊醫療的方式來做,但現在不同的情況是,看那個條文,也就是在急迫的情況,其實也可以做通訊醫療,什麼叫做特殊的情況?我們今年也做了幾次的討論,怎麼樣做對民眾是好的?好比老人行動不便,就是沒有辦法到醫院,如何做這一塊?
包括像人口老化,六十五歲以上的年齡人口增加,像推動長照2.0,其實我們的父母也好,他漸漸老化的時候,從家裡要走到巷口要去看病都是很困難的事,我們都要發展居家醫療或者是遠距醫療,這個都是法規必須要做一些突破、調適,我們也希望透過一些像今天這樣很好的場合來蒐集意見。
更何況,臺灣是交通比較便利的,相較於美國幅員廣闊人稀少的情況,可能國情或情況不太一樣。但遠距醫療也好,相對也是一種補充性的醫療,就是可能在偏遠地區或什麼,其實是有必要的。
我們也不排除隨著整個環境的變遷,像剛剛提到的遠距醫療也好、通訊醫療也好,雖然醫師法第11條,因為醫事人員對於病人的責任,其實醫事法裡面必須要親自診斷,這個是一個原則,這當然也有一個例外,一定要考慮到例外,尤其是在偏遠地區。
我們講到不管是醫師或者是心理師,因為他們是醫事人員,其實醫事人員我們算是比較高規格的管理,因為它必須要通過國家的考試,等於是一個有證照的,比如跟廚師不太一樣,因為是面對人民的生命安全,這兩個前提我們都是要注意的。
主席、唐政委、各位與會先進,其實我們也很希望透過平台來多聽聽大家的意見,剛剛很多先進有提到,任何的政策跟法規或者是策略,應該是要站在民眾的立場、站在病人的最大利益,我比較不願意聽到的是為了某個專業團體工作的生存,我想這樣對民眾是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