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很棒,我喜歡這個回答。最後一個是 web1 跟 web3 之間的關係,雖然這個分類有點武斷,但是我覺得在 web3 有一群人討論去中心或者是多中心的反單點故障,及跨越人、事、時、地、物的合作,很像跟 web1 的時代滿接近的,當然我們不能否認 web2 有在做這樣的事,但是這很像是一種鐘擺的感覺,我覺得最近的這些「多元宇宙運動」很像是在 web3 的框架下進行的,因為跟這些人討論的過程,無可避免講到一些 web3 的東西,想問 AU 怎麼看?從藝立協到 g0v,到現在其他國家也有很多人在玩 web3 的事,這個過程有沒有一些相同的地方或者是不同的地方?
所以淑麗老師也有去過紫藤蘆。
是,就是這樣子。
降低互信的成本、提高交流的機會。這樣子似乎實體的場域,我們先撇除世界公民到處飛的人,是不是這種虛擬社群還是會侷限在某種地緣的地方?
是這樣子沒有錯。但是我自己在過去兩年 web3 的世界,其實有超級無敵多的線上社群,從一開始沒有人想過要做實體的聚會,因為這樣子,虛擬社群慢慢消失,很常見。這種網絡思維的這種群體,實體場域應該要扮演什麼角色?或者是我們在 promote 這樣精神的過程中,是不是應該有意識把實體場域帶進文化當中?
對,我還是想要問這個。其實藝立協跟前面不同的朋友討論過程中,其實大家反覆強調紫藤廬。
第一,虛擬緊密的社群似乎還是需要一些實體場域。
接下來剩兩個問題:
從來沒有這樣想過,而且尤其是數位公共財,往往都會在討論第三世界國家的佈建,佈建的方法有很多種,一帶一路也是一種,軟體世界的這種免費使用也是一種,這個非常令人滿意。
這個是不是有某種說世界主義有一點奇怪,就是地球村的感覺,有人就會問說臺灣公部門的預算為什麼要幫助其他的國家?
第二個問題,這個也偏數位公共財的衍生討論,數位公共財的優勢是臺灣做出來,其他國家也可以用,不一定是國家。
這樣的規則跟 norm,在現在的社會已經成形了嗎?
所以公部門是適合的,基金會⋯⋯
就是「vendor lock-in」。
我要問的問題是,我自己覺得這一題滿難的:現代的貴族是誰?是有收稅的政府嗎?或者是大型的公共基金會?還是可能產生單點故障(Single point of Failure, SPOF)的有錢人?
連續開源創業家(笑)。
所以這些程式碼是不是也可以被具有公共性的支持者支持,讓這些人可以生存或者是自由自在創作。這個問題我後來就問高嘉良,他就跟我講非常非常多不同時代 Open Source 的營利模式,真的是非常完整。
我就跳下一個,這個題目是跟藝立協有關,藝立協當時叫做「藝術家獨立協會」,HC 的說法是,之所以取這個名字是要模擬文藝復興時期,貴族去捐贈藝術家的創作,「code」是不是有時「code as an art」?
這個我喜歡,太棒了。
意思是創作者跟觀眾彼此間的關係,也有可能是共創?
不過這樣子創作的行為,很像只是某個類型的創作者或者是做事的人會習慣的做法,像我自己非常習慣協作,很多藝術工作者可能在網路藝術的時代也有,他們可能沒有那麼喜歡社交,就自己做自己的,所以這些人在這樣子多元宇宙的世界,我在猜結論還是可以⋯⋯
有意識地讓他們靠攏?
所以 au 的意思是,「創」不管哪一種創,可以讓民主社會或者是大企業的向量靠攏,然後最終合而為一,或者是彼此糾纏?
像 Creative Commons 其實有頒獎給他們過,2004 年就頒獎過,g0v、香港人等等也都有得過獎,這很像是一個時代的前面,所以我想要問的是,您設計出「Plurality」,藝術或者是這種很小眾的創作行為,在「Plurality」或者是你的這些思想領域裡面大概是什麼樣的角色?
我好奇的情形是,其實一直以來都有人用這種新興科技去玩一些事,也用這些玩的東西去回推社會跟科技間的關係,其實網路出現的前後也有很多類似的思想、思潮在誕生,不管是酷兒、生物藝術,甚至更久以前行動者的網路理論等等,這些東西對我來說,很像都跟網際網路這樣的新興科技有關係,這樣子的論證其實對我來說,在電子藝術節歷屆得獎的作品很像可以得到一樣的映射。
我們進行第二題,您在看多元宇宙的東西,或者是群眾智慧的東西,其實講了非常非常多社會跟科技間如何協作,有很多方法論、實作的可能,我一直想要試圖把藝術,任何廣義創作行為放進來討論,因為我覺得那個是第三個角,可能並不是平行的角,而是另外一個維度、層次的角角,舉例來講,「派樂西王國」就是其中一個案例,當時網路出來的時候,網路藝術是一個分支,在網路出來之前,傳真機的時代其實短暫有傳真機藝術,就是大家用傳真機在做創作,不一定是真的印出什麼,而是系統的美學。
托管在真實的世界。
你也是被螢幕滑。
真的很瘋!
然後高嘉良否認說這個並不是事實。
再來加一個 fact check 的問題,我們在問 HC 的時候,他說當時藝立協的人很瘋,每天都在用電腦,他忘記誰了,他說甚至有人帶著電腦去洗澡。
這個就很合理了。
演算法。
對,我最好奇的就是這個。藝立協當時有沒有初步討論過?
對。
不過我還是想問中間的時間差,網路的使用率現在很高,西元 2,000 年其實沒有這麼高,真的在用網路,可能要到一定的時間,大家才會習慣網路的使用,習慣了使用,可能就會影響背後的文化或者是社會習慣,像「憤怒與希望」是 2010 年前後的事情,現在香港 2014 年、2019 年,臺灣可能也有很多事情,這些事情也必須等到一定的時間點才會往上躍升,也就是涌現出一定的⋯⋯
該書的論述其實很簡單,社會的變化跟科技的發展其實是同時在發展的,當時的部落格、IRC 這些東西,你們在那個時代有想像到後面的世界會往這個方向慢慢移動嗎?
追加提問。這個過程想到一本書叫做《憤怒與希望》,那個是導讀。
這個交流本身是異地,但是有同樣興趣、同樣專業的虛擬社群?
我覺得藝立協的內容異常相似,所以這個算不算一種趨同演化?一個新的技術出現,讓不同社會文化的人有類似的想像,然後這算不算一種時代精神,我想問 au 怎麼看?因為您其實從藝立協的時代一路到現在,很多東西都跟社會的文化變遷、科技變遷有關,回首 20 年前,有沒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第一個是部落格,部落格是藝立協翻譯出來的,當時的維基也有另外一個名字。我當時在看的重點是,部落格的時代讓很多真的在玩部落格的人產生一些新的思潮,這些思潮是跟社會技術,到後來衍生成政治運動有關的一些想像,雖然高嘉良有點否認,當時並沒有想這麼多。同一個時間,上個月遇到 Joi Ito,他說他們 2004 年也在玩部落格,他就跟一群部落格的朋友寫了一篇論文叫做「民主創發論」。
第一,因為有寫訪綱,後面應該會岔出去。
對(笑),說得好,真的太重要了。這個是前面的建構。然後剛好發現 Sam Robbins 最近有討論一些議題(逐字稿連結),最近是考古時代重新來了,因此想要跟 au 討論看看,你的視角如何看當初的藝立協,可能也跟所謂的多元宇宙非常非常有關聯。
有爬一些。
反正多元身分。我們前面跟 HC(簡信昌)聊過,也跟 CL Kao(高嘉良)聊過,我也爬了非常多藝立協的文章,所以算是慢慢建構出一點過去的概念。
所以「au」的 au 是 audrey,可能也是 autrijus。
寫了一輪的 web3 以後,我跟寶成的興趣就回到了考古的時代,我一直認為非常重要的團體,影響了非常多後來的事情,就是藝立協,所以大概從 3 月底、4 月初開始,我們就陸續跟這些老朋友開始聊天。
因為我跟玉音還有另外一個夥伴張寶成,這幾個月的時間都在研究這種數位藝術圈如何用 web3 的工具來創造一些理想,而這些理想並不是賺大錢的理想,很多是社群間的協作,後來也因緣際會認識了多元宇宙的概念,發現這兩個東西很接近,這幾個月採訪了不同的人、寫了不同的故事,包含在中國的藝術家,怎麼用 web3 來創造某種烏托邦的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