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內政部地政司意見,我們當然是尊重,謝謝。
有關編號九的部分,因為區域計畫的部分是現行條文,那我們這次的修正條文要依照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因為是今年三月才修正發布,不曉得內政部地政司這樣的意見,當然我們很尊重,地政司才是主管機關,但跟現行條文不太一樣,請教地政司。
各位與會代表,可不可以重複剛才內政部地政司的意見?我想再做一個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