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服務要列入討論的議題,原來是交給交通部,一個是農委會、一個是交通部,我們前面開放已經有,希望調整一下。
氣象局沒有來。
第二部分是涉及到開放之後要公告,這個是資訊揭露的部分,因此要公告。第三個是涉及到責任玩家自負跟責任自負的部分,要處理。
水域遊憩本身。所以第一個涉及是不是要開放,涉及到地方政府的權責,所以請觀光局,有些是禁止的,因此我們再作協調。
這個部分也建議好幾個部分來談,按照水域活動的管理辦法,是由水域管理主管機關去公告,有些是地方政府在公告。
(點頭)
是許可,是他們同意才可以。
報告主席,誠如剛剛所說的,一塊是活動,活動是觀光局在負責沒有問題,像河川……
至於第三題的部分,像剛剛所提的是兩個部分,一個是包裹開放,責任自負也可以併到最後一個,也就是責任自負的議題。
第三個部分是業者的部分,這個也是特許的行業,有關於水域相關活動的一些業者,所以我們建議業者如果這個題目也要納入的話,也建議要由經濟部來主管。
針對第二點、第三點部分,先提到第二點,其實三個題目如主席所講的,他的性質不一樣,第一個部分像剛剛後面提到的像在資訊透明,把建議「一」的部分移到資訊透明。在第二個部分有明確的訴求,希望內陸河川、湖泊及水庫都可以開放,這個並不是交通部主管的範圍,這個是屬於經濟部水利署的相關水利法的規範,這個是建議主辦單位改為經濟部。
我們當主辦機關沒有意見。接著是協辦機關,剛剛有提到水域的安全要求,其實是有訂定相關的規範,後面是不是宣導教育的部分,這個是教育部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