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在想的是,如果重來一遍的時候,要做後續協議的溝通,多了這一些工具、平台,我們的做法是不是不一樣?並不是好或不好,而是之後的方式是不是一樣,因此我覺得真的不是從效益看這一個工作,而是看這真的是一個世代到另外一個世代整個溝通的方式事實上已經不一樣了,而且我們必須升化,機關內部的同仁都要瞭解這一個方向。以上。
第二,剛剛唐鳳政委有提到PDIS效益的問題,我剛剛也經歷過2014年服貿的階段,像從協議的簽署至整個運動的過程,還有至國會審議,我覺得這並不是從效益看的問題,而是每一個世代溝通的方式、平台,所可以接受的方式,事實上已經不一樣了。
像時區問題並沒有一個處會跳出來說:「這個是我的,然後禁掛星旗。」第一個工作是往內的溝通。
兩案政策的部分會進到連署,有時會被篩掉,但是有很多兩岸議題都跟大陸有關,像有關於健保、復保、停保的問題,又或者是時區或者是要不要掛五星旗的問題,比較常遇到的問題是,民眾從外面看行政機關的時候,會丟議題,但是行政機關的組織架構,我們如何分配這一些議題,事實上在各處室的執掌間並不是那麼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