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現行的狀況是很多護理同仁,好比白班表定到3點半下班,可是因為交接班,中間一個小時、一個半小時是沒有加班費,這個是我們目前醫療會遇到的現況。
其實交班是不是在做醫療業務跟照顧病人?也是啊!我們已經跟勞動部講過很多次,但也沒有查到醫院說因為這樣子而被罰錢。像之前有護理先進在荷蘭,小夜可能2點就來了,但白班是4點就交班,中間重疊2個小時,這樣才有交接班的意義,上班的人也不會被吃掉時數。
說加班多加錢,也沒有,大家知道醫療需要輪班,連續性24小時沒有中斷,交接班三總算是好的,有重疊的時間,比如白班到下午3點半,現在改成到4點,小夜班是3點半才接班,中間有重疊,其實很多醫院到現在都沒有交班的時間,交班這個時間,一定都是被吃掉。
再來,去年政府修法說彌補國定假日的損失,就是增加特休的方式,7年來也沒有修到真正的特休。因為一例一休,班表上限制你四周變形工時,要有四例四息,休息日是可以加班的,我們醫院好比較好,是有給你8天,可是你要提公休怎麼辦?叫你提在上班日,比如今天上班,但提公休,就變成公休上班。我一整年有沒有休到特休?沒有,只有換錢,所以目前的現況就是這樣。
就像過年春節一樣,假設一般人休8天,我們切一半,一半的人休前面4天,後面的人休後面4天,你上後面的4天,有沒有給你加班的薪水?並沒有,因為用調移的方式調掉了。
我們擔任護理師7年來,國定假日有沒有休過?不一定。在休的時候,怎麼休?是用「假日調移」的方式,很多企業用這樣的方式,調移之後,國定假日在其他的休假日,根本領不到所謂國定假日的加班費。
大家好,我是附議人陳治戎,我本身任職在三軍總醫院,我擔任護理師,相信大家最近一陣子很常聽到醫護過勞的問題,回到今天《國定假日法》的問題。
大家好,我是附議人陳治戎,我本身就是護理人員,7天假跟最近醫療人員有一些過勞的問題,是滿相關的,所以就來參加這一次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