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這是一個方法。
第二,假設數位強權的跨國網路公司落地在臺灣的話,會比較好,稅已經打破過去的領土概念,像數位強權要落地在哪裡,大的網路公司也不見得想要在美國,有很多跨國網路公司總部是設在愛爾蘭,可能當地有好的稅賦,當然有很多是在美國,美國除了數位經濟實力外,還有軍事上的實力,因此我比較悲觀的是,如果臺灣未來沒有辦法建立這幾個數位強權的話,我覺得沒有辦法,其實就是全輸,沒有解。
對,是新的經濟領主在課這一些稅,可能到時候會意識到這一件事的時候,才會再來談判,我覺得稅務涉及到這個的東西都是談判,所以只有一個方法,也就是臺灣要出幾個數位經濟的強權才有可能未來跟人家談判,這個是我的想法,所以不太需要去禁止Agoda,然後說保護臺灣的訂房網站,其實這是沒解的,到最後是沒有結果,反而會傷害更多,只有一個方法是我們臺灣也可以出幾個阿里巴巴,可以出幾個Uber,我們臺灣相對在未來就會有談判籌碼在數位領域上跟別的國家談判。
我個人比較悲觀這一件事,過去的思維是我對這一個國土有統治權,所以我對這個國土的人民課稅,但是到了網路世界變不一樣了,網路世界是一個虛擬的國土,要如何對這一個虛擬的國土去課稅,我覺得這個會發生在很多未來數位經濟的這個概念上,就像Agoda是在訂房上可以對這個虛擬王國裡面的人民課稅,網路經濟的強國可以對全世界的人民課稅,只要他的人民屬於他的虛擬國土。所以我覺得這一件事可能若干年後,大家會正視這一件事,因為會有很多網路經濟弱國都課不到稅,這些網路弱國也沒有任何的談判籌碼去跟網路強國談。
我們覺得就是這樣。
其實這個執行上是難以落實的。
我舉個例子,像有一個跨域交易,像Agoda,如果跟臺灣的易遊網訂了一個房子,這樣的稅賦跟Agoda是不同的,這樣會造成臺灣本土的網路公司跟國外的網路公司在稅制上不對等,因此長期競爭會開始出現一些問題,因為稅賦比較低,所以Agoda永遠可以提供比較好的價格在他的網站上,消費者基本上要買Agoda的產品要自己到國稅局繳稅。
我是KKday的執行長,我也是TiEA的理事,其實我們是做旅遊的。在旅遊數位化這一塊,我們的主管機關是觀光局,但是觀光局推廣觀光,很多新經濟的思維是沒有的,我希望透過這一次能夠彼此交流,希望能夠讓政府更瞭解這樣的新創業者。我們面臨的問題通常是跨部會,如何能夠透過政委的力量來推動跨部門協調力量並解決一些問題,這個是我們希望能夠達成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