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社團法人臺灣原住民協會秘書長,我叫金惠雯,今天來是希望可以進一步瞭解政府這邊對於社會企業的一些定義跟後續的做法。
謝謝。
因為我們已經做了十年,我們自己有摸出一些方式,但對於後面想要做適切的人,可能需要給他們一些方向,我們也很想知道最基本的問題,也就是社會企業對於臺灣來講是什麼?是登記成公司行號,或者是像我們這樣子弄一個營業組織,又或者是一定要合作社或者是什麼?如果這個不清楚的話,我相信未來公部門在投入資源上一定會碰到很大的問題,因為不知道什麼是對的、合理及公平的。
我這樣提出來是,如果希望非營利組織在某種程度上用社會企業的模式來達到一些,甚至未來自立可能的話,這一個模式可能要好好討論清楚。
我們現在的做法是,我們去國稅局登記了營利組織,我們雖有在繳稅,但又不是義賣,反正是一個很奇特的狀態。
而這個混亂,也牽扯到公部門真的要投資相關計畫,在社會企業上的角色會是什麼?我看到很多獎勵的方案,其實在中間好像每一個都可以,非營利組織都在一個非常奇怪的狀態。
在這一個過程當中,前面幾位也有提到,因為各個部門提供不同的事情,所以當我們把自己定義在社會企業,像勞動部給我們人力,如培力計畫,或者是一些方案提供我們這一些協助的時候,我們現在碰到的問題是大家希望我們可以趕快自立自償,像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就會希望三年、六年自己長大,但是作為一個非營利組織來講,我不知道長大的可能性在哪裡,因為不太可能有太多的盈餘來支持做這一些事,有人說獨立成為企業之後,我就歸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管,但歸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KPI或者是設定的機制不一樣,我們其實有一點非常混亂。
原住民地區有幾個團體也組團,應該也是會跟政委這一團,因為我們又被叫去開會,至少對我來講,我是在一個很混亂的狀態,是因為我們在做事業或產業,所以我們被定義為社會企業,或者是因為我們本身有非營利或者是社會公益的性質,所以叫做社會企業?
甚至,我看到很多計畫是在鼓勵創立社會企業,但是這一個鼓勵都傾向於跟青年創業結合在一起,這一個部分對我來講有很大的疑問,我為什麼會這樣講?那一年我們發現自己是社會企業,當然就像剛剛政委提到的,很多資訊都在台北,所以中南部這一些,尤其是中部地區經歷了921之後都做了很多像我這樣的工作,我們都搞不清楚台北在幹麻,就被抓去參加了很多會議,是在一片混亂的情況下,就參加了世界論壇,也參加了去年香港的。
臺灣這邊對於社會企業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但是我們妾身不明,我們到底算非營利組織或者是營利組織,在很多機制上是有一點妾身不明,而妾身不明的好處是,很多事情是在灰色地帶,我們需要資金投入的時候,以一個非營利組織是沒有辦法做資金目擊的工作。
其實今天的討論我想要回到ABC,也就是在政府部門定義的「社會企業」是什麼?我在兩、三年前,我第一次跟著馮燕政委到米蘭參加社會企業世界論壇時,我赫然發現我們被定位為社會企業,因為我們是非營利組織,現在做的內容是為了要協助原住民農業發展,所以我們做了一個營業登記,然後成立一個平台,來幫部落的農民賣菜,這部分得到勞動部很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