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報告到此,請各位委員討論。
第四個提綱建議數位服務主辦機關規劃獎勵機制,這個也是由「Join」平台的民眾建議,應該要有獎勵的機制,我們這個做法也會提出在後續的相關配套措施當中。
我們參考了各國的做法,其實各國也是有一些優先示範的項目來滾動修正,因此我們已經擇定了戶籍、商工登記、社會福利等一站式數位服務來規劃,我們後續也會根據這個來修正準則。
第三,第三個提綱是擇定示範單位、建立推動典範,完善數位服務推動。根據民眾的建議,也認為應該要有一個示範的單位讓機關無須摸索。
我們建議由主管機關統一開放源碼做法,配套措施會有相關的建議及做法的擬訂。
民眾在「Join」平台有給意見,認為應該由主管機關來作規劃共通平台放置源碼的地方,並且讓民間也有機會來檢視,並且增設獎勵的機制。
第二,有關於公開源碼管理與公私協力檢視,建議由主管機關統一環境,運用公私協力平台向民間徵詢修改建議。
我們定位是提供各個機關在做數位服務推動的參考手冊,所以我們的名稱建議修改為「政府數位服務準則」比較適合。
剛剛前面也有提到,我們看了這一些文件、盤點這些文件,主要涵蓋兩大內容,第一個是涵蓋服務設計、開發與維運的相關內容,而這樣的文件名稱都是「Digital Service」。另外一類是比較偏UI/UX的參考,我們這一份準則主要的目的是要配合國家的DIGI⁺的方案,我們要落實的是指設計、建置及維運這一塊,應該採用的是屬於前面那類文件的內容。
第一,本準則文件名稱建議修改為「政府數位服務準則」。其實源自於民眾建議的整理有提到英國「Digital by Default」跟「GDS Design Principles」認為我們應該重新檢視這一些文件,並且作一個規劃上的定位。
因此依據「Join」平台回應,我們提出四個主要的提綱:
這是「Join」平台上的結果,我們簡單摘要,包含有民眾認為準則的定位跟名稱有需要再作確認,共通平台的主管單位應該是機關內最高的單位,民眾也建議源碼應該要開放檢視,對外透過一個獎勵機制來檢視,推動當然還是由機關內部推動,並且民眾建也有議應該要有示範的單位來讓機關觀摩。
我們把剛剛講的十三條內容放到「Join」平台的徵集意見,經過三十天期間,我們獲得了九則的回應及兩個關注,還有四個粉絲團推廣效益。
在績效評估方面,我們希望能夠提升整個服務品質,以使用者的滿意度為主要的目標,同時鼓勵機關能夠訂定KPI,以資料來進行整個服務的驅動。
我們希望提升民眾的數位能力,讓民眾能夠更使用這個數位服務,使機關能夠建構比非數位好用的一個方式,讓民眾去使用,不太需要再去作推廣。
在上線之後的構面及準則有三點:要顧慮到易用性的部分,使用者同時也要包含數位弱勢使用者易用性。
在離線因應計畫的部分,我們要考量到包含定期的演練及可能計畫性或突發性離線的部分。
開放的議題要列舉開放的內容有哪些外,並且也要達到激勵民間能夠創新為目的。第九條這一塊是希望能夠考量到自動化測試與部署,涵蓋的面向是除了測試外,也包含UI/UX的測試,並且也要考量到使用者的使用環境。
這一點的準則是,考量到資安的部分要確定服務是安全的,並且考量到資安也要兼顧到服務便利性的議題。
在建構服務與因應風險的構面,我們主要有四點:
第六個準則的精神是,提醒機關留意評估的項目除了工具與系統外,還要評估到基礎設施的部分,評估的方式要考量到穩定性、限制性及相容性的相關問題。
接下來這個構面的評估方法,我們也有三個準則:第一,機關有別於傳統的瀑布式之外,我們同樣要把持續開發的精神及考慮到使用者需求變化,及將其回饋持續納入的內容。第二,機關要注意到資源涵蓋的面向要包含維運的部分,還要列舉使用資源的範圍,同時也要考量公私協力的部分。
在規劃多元的管道,同時也要包含非數位的部分,並且要注意到管道間切換的銜接性。
在跨領域合作機制這一塊要有一個領導者,另外在合作機制裡面的人員需要有跨領域的專業。
第一條是要確認使用者的需求,是透過使用者的研究來作確認,一般的使用者之外,也要注意到數位弱勢的部分。
第一個構面之下的三個準則,在這上面我們建議機關應該就重要的內容、呈現的精神及需要注意的事項,我們在每一個準則下都有羅列,這是屬於重點式的提示。
在服務上線之後我們也要注意到易用性、鼓勵數位使用、績效評估,要回歸到整個使用者為主。
我們收斂了13個準則規劃成四個構面:第一個構面是探索需求與規劃方向,我們有羅列了三條,主要是瞭解使用者需求、建構跨領域合作機制、規劃多元管道;第二個構面,我們建議除了作業程序能夠確保外,並且所需要的資源範圍、評估工具的內容也應該要包含在內;第三個,建構服務的部分,我們考量資安的部分,並且以open為優先的方式將資料開放,還要做測試、部署及擬訂離線的計畫。
這是我們剛提到採用的方法,最後將準則收斂成13條的內容,後續會報告13條的內容。之後我們會經過三個部會的實作,以驗證並且修正這準則。除此之外,我們也會研擬相關的配套措施及搭配的工具,來協助這一個部會實作有工具參考。
這個是外部專家會議的情況,經由外部專家來收斂我們的共識。
有關於團隊在內部討論的過程,我們是用不同人員的角度來作商討,利用服務設計的手法來討論準則的概念收斂及文字的修正。
我們也規劃了這整個準則的結構,我們目的是要描述這整個準則的精神,因此我們制定的結構除了定義的「What」之外,也把相關的內容羅列出為何需要這個準則,以及希望這一個準則可以達到的結果;細部的做法我們也會在後續配套措施的部分擬訂說明。
我們截取了各國在數位服務設計準則或規範的相關內容,斟酌我們臺灣的狀況,我們提出的建議有十大重點,像是從瞭解需求、使用者研究、建立團隊開始,到後面鼓勵數位服務及績效衡量。
這是到目前為止整個準則研擬的程序,我們根據盤點研析這些文件之後,我們其實有初擬了一個草案的內容,然後經過問卷的設計調查、工作會議的進行、「Join」平台徵集的民眾建議,今天這場是屬於專家諮詢會議的部分,我們後續會將內容來進行公告試行。
配合這整個推動的計畫,所以我們優先參考相關的準則內容是屬於上半部。
聚焦在準則的規劃上盤點出相關的規劃文件,有這六份來參考。經過我們的分析與整理,其實可以分為兩大類,最主要是服務的設計建置與維運,因此我們優先參考上面這一部分的內容。另外一類是偏整體網站UI、UX的內容,是在下半部。
我們也跟國發會就剛剛各國推動的經驗來進行討論,認為準則的定位應該是在DIGI⁺方案之下很重要的參考文獻,未來也會協助國發會來進行配套措施的研擬。我們也會盤點現有規範的連結,以提供部會在推動相關計畫時,有一個參考的依據。並且,我們也會依據實作的經驗來作滾動修正我們的準則。
同時,也有透過統一入口簡化平台來發展整合式的服務體驗,並且以循序漸進的方式,以小場域的試驗,最後帶動整體國家機關數位服務的發展。
從上述各國推動的經驗來觀察,我們可以發現一些共通點,像他們都有制定一些準則或者是標準規範,來給各個機關有所參考的依循,以便可以提供更好的數位服務。
從各國推動的經驗來看,我們可以發現不論是在整個名次上的排名或者獲得民眾的肯定,還有在節省成本上都可以看到帶來很好的效應。
同時,也有提出數位服務標準,也參考美國建立的部分,就是建立採購框架等等,也有做小型的示範,像myGov,及健康、高齡、照護改革等等。
澳洲的推動其實是起步比較晚,是參考了英國跟美國,在2016年才開始慢慢更新。但在整體推動的策略上,布局也是相當地快,短短一年間整個布局也很全面性,可以看出跟UK一樣,在整體策略的規劃上,有一個很全面的規劃方式。
美國數位推動起先是為了挽救健保網站癱瘓的問題,後續也把這樣子的經驗累積成play book(教戰手冊),供部會在推行數位服務時可以作參考。此外,也有擬訂設計系統上UI/UX相關參考的guideline。
在帶動數位轉型的文化上,透過建立了二十五個示範的服務,以及在內部同時也利用數位學院來帶動整個公務人員數位的能力。
在制度面有共通的方法,像是擬定了不同的標準與準則,讓機關在推動時可以參考。同時,也提供一些共通平台及一些元件。
我們從各國推動的政策來看,首先我們從英國來看,各國推動的整體狀況可以發現英國的做法是屬於全面性戰略的做法,是從制定數位策略當中協調了各個角色的參與,包括使用者、領導者、利害關係人的角色納入。
在機關間討論發現其實還是需要共同準則來作為討論的基礎,因此為了發展政府數位服務創新服務模式,為了提升國際上的排名,以及最重要的是民眾滿意度,因此我們要擬訂政府數位服務設計準則草案來引領整個政府在進行轉型的參考依據。
而這個推動計畫主要有兩個主軸,其中有一個主軸是發展「一站式整合」服務,國發會在這一塊已經陸續結集相關機關共同構思。
這次會議的主要目的是源自於106年行政院提出的DIGI⁺方案,其中打造這次優質數位政府這一塊是由國發會主責,因此國發會也提出服務型智慧政府的推動計畫。
各位委員大家好,接下來跟大家來進行今天準則的設計內容說明。